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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9-12-09

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是保障一切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各级领导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务必充分重视,必须将安全措施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实验室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重视防范工作。并注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培训工作。实验室安全工作技术性强,涉及人员多,对师生进行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至关重要。系要通过网络等媒体要加大对师生员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课教师的安全知识培训,实验课教师负责相应学生的安全知识培训。凡没有经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

2. 明确实验室安全归属管理部门和职责。系实验室安全工作归属实验中心,配备专职人员,主要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常工作的检查与整改,实验室安防、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 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系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不定期检查,通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一般性事故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事故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人员的责任,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 节、假日,各实验室要安排人员值班。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得带外人进入实验室,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5. 实验室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私配,工作调动时应立即交回,若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或更换门锁。

6. 实验室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闹,非实验室有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实验室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由专人陪同,参观时不得妨碍实验室工作或教学的正常进行。

7. 若发生事故,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保护好现场。并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校保卫处查明原因,吸取教训,堵塞漏洞。

8. 实验室的重要部位要安装监控装置,发现仪器设备被盗或遭破坏,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校保卫处处理。

9.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者追究责任。

10. 实验室内的消防设备,不准随意移动或损坏。实验室周围的走廊过道等,不准堆放物品,必须保持畅通。

11. 各实验室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火(灭火)设备,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更换灭火剂,保持随时可用状态。

12. 实验室的水、电、通风、消防及仪器设备的安装、配置、存放要符合安全原则,为试验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13.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具有基本安全知识。新来的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习的学生)应先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14. 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实验前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和故障情况有充分准备,并有应急措施。

15. 遇到异常情况和意外事故要临危不乱,在一般情况下应迅速消除危险源,如切断电源、灭火、呼救等等。事后应保持现场,组织人员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改正措施,并作好记录归档。

16. 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员应立即按操作规程停机,保持现状,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处理。重大问题应报告实验中心主任。使用人有责任详细如实提供出现故障的经过,为故障分析提供帮助。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及维修情况应分别详细记载在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上。

17.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论人为原因或是偶然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载入使用记录,以供事后分析原因。必要时仪器设备管理人应和有关部门联系以确立相关仪器的维护、检查、修理。

18. 对不注意安全,酿成事故的现行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9. 实验室管理人员下班时,要把实验室门、窗、电源、水源等关闭。




经济贸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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